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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市牡丹研究所

销售协议

甲 方
地 址
法人代表
电 话
传 真
手 机
邮政编码
电子信箱
网 址

乙方
菏泽市牡丹研究所
地 址
菏泽市牡丹北路348号
法人代表
赵海军
电 话
0530 5610237
传 真
0530 5635827
手 机
013012693090
邮政编码
274000
电子信箱
cpeony@126.com
网 址
http://www.kingpeony.com

经甲、乙双方同意,订立协议如下:
产品名称
规 格
单 价
数 量
金 额(元)
 
运 输 费
 
包 装 费
合 计
运输方式
包装方式

付款方式:
甲方在乙方备货前15天预付给乙方总价款的30%作为定金,余款在货物运到目的地时付清。
处 罚:
由于产品本身原因而使甲方受到的损失,乙方负责赔偿;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受到的损失,甲乙双方互不赔偿。
生 效:
本协议从乙方收到甲方定金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签字

(签字)

(章)

乙方签字

 

赵海军(签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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